思泉CAD培训中心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1|回复: 0

天津爆炸首个楼盘回购方案出炉万科花费4亿元

[复制链接]

395

主题

395

帖子

2866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866
发表于 前天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配图

  在天津市政府和天津港爆炸的受灾业主重重压力下,中国最大住宅开发商万科在8月26日宣布将回购海港城三期未交付近400套房源,万科将为此次回购付出4亿元。

  万科是此次天津港爆炸事件受波及最严重的开发商。爆炸区域内万科有3个项目,近5000户居民。而受损最严重的12栋楼中,万科的楼盘占了9栋海港城清水蓝湾的8栋楼和金域蓝湾的1栋楼。

  万科一位负责人告诉界面新闻记者,目前回购的范围只限于在建的、未交付的楼房。万科北京治疗白癜风价钱海港城项目总规划户数为3370户,三期有1304户在出售中,符合回购方案的为396套,总价格大约为4亿元。

  万科是第一家加入回购阵营的民营房企。他们也是第一个有明确回购方案的开发商。

  灾难发生后,受损小区的业主便强烈要求政府或者开发商回购,但是官方对于回购的态度很明确。8月17日,天津滨海新区宣传部负责人告诉媒体,回购一定是房子不能住的情况下才可能。政府也在研究方案,不可能一下子就能出台方案,目前正在加紧核查,因为涉及的人太多,必须出来一个稳妥的措施,让灾民比较满意。

  让业主聊以安慰的消息是,部分受波及的开发商组成天津地产企业社会责任联盟成员,主要任务就是对受损房屋进行回购,初步的收购范围为受波及最严重的6个小区。虽然他们并不是这些小区的开发商,但是将按照市场原则,依法依规,对居民愿意出售的房屋进行购买,待房屋修缮完北京治疗白癜风较好的医院是哪家成后,再适时进入市场公开出售。

  首批联盟成员均为国有房企天津房地产集团、天津泰达投资、天津住宅建设发展、天津海泰控股和天津天保控股,他们在此次爆炸中的损失并不是很大。除泰达控股直接财产损失3亿元外,其他公司在爆炸核心区几乎没有项目目前尚不知道这些表态的国企将如何参与回购。

  在事故发生后,万科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做救援和安置工作,而他们也是天津爆炸案中房企里的最大受害者。8月26日,滨海新区发布了针对这12栋楼的安全鉴定结果,万科海港城清水蓝湾1号楼破坏最严重,为B级,也就是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其余为A级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这11栋楼分别是海港城清水蓝湾2、3、4、5、6、8、10号、启航嘉园1、2、3号以及金域蓝湾5号。
北京治疗白癜风较好的医院是哪家
  做出安全鉴定的天津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中心赵亿总工程师表示,清水蓝湾1号楼之所以被综合判断为B级,是因为1904室的卧室及走廊因过火造成楼板底部钢筋保护层大面积脱落、钢筋外露,其它部位剪力墙、梁、板构件,未出现酥裂、起鼓、保护层脱落等现象。属于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

  8月26日下午,万科、瑞湾投资和大振华三家公司新加入联盟,他们在新区特别是受损严重区域均有地产项目。他们承诺,对受损房屋业主提出的诉求将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地予以受理和解决。

  从法律角度来讲,包括万科在内的开发商事实上并没有回购的义务。知名房地产律师、广东信荣律师所主任张茂荣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只要该楼盘通过政府竣工、消防验收,开发商刑事上是没有责任的;如果验收存在问题,就是行政审批单位的问题,开发商也有一定责任。但是在相关审批北京治疗白癜风口碑最好的医院没有被否决之前,开发商是没有过错的。

  张茂荣还说,赔偿该由直接事故责任方完成,也就是瑞海国际物流公司。如果瑞海没能力偿还,就要走破产还债的环节,也可能会追究股东的连带责任,而如果确实瑞海资不抵债,也没办法进行赔偿。

  此次事件中,多个政府部门存在失察的情况。根据目前的追责,爆炸事故责任涉及到6个国家部门,11名官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其中,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滨海新区安监局、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天津新港海关和天津港(集团)都有失察和未认真履职的责任。而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巡视员王金文帮助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瑞海公司通过安全评审。

  这就将赔偿问题引向行政赔偿。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杨波律师告诉界面记者,除非有直接证据证明行政机关直接造成了此次事故,否则不适用《国家赔偿法》。另一名要求匿名的行政诉讼律师也认为,上述行政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仅仅对楼盘的赔偿而言,因为有责任明确的事故方,行政部门不应该作为赔偿责任主体。陕西19名法官警察山西执法遭围攻警车被扣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Archiver https://beian.miit.gov.cn/ ( 闽ICP备17034008号-1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